11月18日,因不让顾客使用团购劵消费,新疆一火锅店遭索赔13万余元。
餐饮吧消息,据“新疆法制报”报道,近日,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。
今年2月,乌鲁木齐一火锅店与某平台运营公司与签署代运营合同约定:运营公司向火锅店提供代运营及推广宣传服务,服务期限三个月,服务费为每家店铺4.5万元。
之后,运营公司在某平台上销售该火锅店的优惠券。合同规定,消费者购买优惠券并到店核销后,运营公司可以获得线上销售金额1.5%的佣金。优惠券上架仅一个月,就售出145万余元。
然而,过程中,运营公司发现后台不断发出“不接待客户”“不支持核销”“引导用户退款并脱离某平台交易”等违规处置警告提示,且一个月内,火锅店实际核销仅有40万余元。运营公司将预警信息反馈给火锅店,但商家并未进行整改。
合同履行一个月后,火锅店向平台申请取消合作,申请理由是“商家自营”,不需要服务商推广。
运营公司认为,,火锅店违反合同约定,拒绝消费者核销在平台购买的团购券,并要求消费者退款后使用微信、现金等方式消费,以规避向运营公司支付佣金分成,其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及商业信誉,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而后,运营公司遂将火锅店起诉至法院,要求该火锅店支付服务费、佣金、违约金等共计35万余元。
经法院审理,火锅店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应当承担公司的各项损失。最终,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火锅店赔偿运营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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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当前行业极度内卷之下,“团购优惠套餐”已渐渐成为餐饮行业的“常用营销手段”。
在今年9月,餐饮吧就曾报道过,佛山一家韩国料理门店原定将“1488元的套餐”,以788元的促销价格上架。但由于平台系统问题,误将价格设置为1元购买,且20分钟就销售了500份。
彼时餐饮吧计算到,如果将500份套餐全部核销,商家将亏损近40万元。因无力承担此次损失,该门店直接告知所有顾客,无法核销平台的券码,并将餐厅下架;同时联系平台表示,无法履约并要求砍单。
该商家的行为引起消费者不满,喊话商家,“玩不起,迟早倒闭”等,导致品牌声誉尽失,再也难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。
就此事而言,无论是真失误还是想引流,餐饮商家无非都是希望,能有更多消费者能到店消费。
然而,部分餐饮商家为了更快获取客流量,或是打开品牌知名度,不惜推出一系列低价团购套餐。但无底线的低价引流,只会让餐厅走上不归路。
8月,餐饮吧曾报道过,重庆一家火锅店派发“低价券”为门店引流,结果活动搞了不到一个月,老板就直接将门店关门停业了,还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,原因是火锅店不仅一分钱没赚到,还一直在倒贴钱,已经无力承担损失。
事实上,这样的类似案例每天都在餐饮行业上演。9块9一条的烤鱼、59元10道菜、2元的咖啡、4元的奶茶……大量“低价团购套餐”正在餐饮行业盛行。而深陷“低价团购”游戏中的餐饮商家更是陷入进退两难的状态。
在餐饮吧看来,市场竞争虽激烈,但一味靠“低价”吸引客流显然不现实。
从餐厅的角度来看,一家餐饮店的价值往往在于饱腹、美味、社交等,然而“低价”却只传递给消费一个价值——便宜。便宜确实能为餐厅迅速引流,但却带不来忠诚度。对于消费者而言,哪家便宜就买哪家,毫无忠诚度可言,餐饮商家虽能在短期内能获得一定的流量,却难以形成复购率,最后落得个“人财两空”。
团购,只能成为餐饮商家的“锦上添花”,而不是“救命稻草”。餐饮商家可以作为营销手段之一,但切勿过度依赖。同时,要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,靠着“口味”真实力留住消费者,而非单纯低价,如此才是长久之计。